當前看點![快訊]建科院: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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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訊: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別提示:持有深圳市建筑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7,367,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02%)的股東深圳市建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科投資)計劃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7日期間,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466,6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0%)。公司于近日收到建科投資《關于計劃減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建科投資擬實施新的減持計劃,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股東名稱有限售條件股數(股)無限售條件股數(股)持股股數(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建科投資07,367,8007,367,8005.02%1.減持原因:自身資金需求。
2.股份來源: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
3.減持股份數量、方式及比例:建科投資計劃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466,60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1.00%),且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00%,若減持計劃期間公司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本變動事項,則前述減持股份比例不變,減持股份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4.減持期間(自減持計劃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后且不超過3個月):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7日,法律法規禁止減持的期間除外。
5.減持價格區間:視市場價格確定。
6.此前已披露承諾的履行情況:截至本公告日,建科投資已披露的承諾均已履行完畢,未發生違反承諾的情形。7.建科投資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第五條至第九條規定的情形。8.在按照上述計劃減持公司股份期間,建科投資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1.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存在不確定性,建科投資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2.建科投資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也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股東關于計劃減持公司股份的書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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